1.1 環(huán)境條件
1.1.1 概述
除非供貨者與購買者之間另有協(xié)議,符合本標準的EPS應在5.1.2~5.1.4的規(guī)定條件下達到要求。
1.1.2 正常使用的環(huán)境條件
1.1.2.1 大氣條件
a) 戶內使用大氣條件
空氣清潔,EPS周圍空氣溫度范圍為-5℃~+40℃,且其24h內的平均溫度不得超過+35℃。在溫度+40℃時,空氣相對濕度不得超過50%。在較低溫度時,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濕度。例如:+20℃且相對濕度為90%時,可能會偶然產(chǎn)生適度的凝露。
b) 戶外使用大氣條件
EPS周圍空氣溫度范圍為-25℃~+40℃,且其平均溫度在24h內不得超過+35℃。在溫度+25℃時,相對濕度短時可高達100%。
注 1:在嚴寒地區(qū)戶外使用的EPS的周圍空氣溫度下限值由供貨者與購買者協(xié)商確定。
注 2:EPS在周圍空氣溫度極限條件下應能正常運行,但可能會影響某些儲能組件的壽命和儲能時間。相關情況可參閱供貨者對壽命限度的詳細說明。
1.1.2.2 污染等級
EPS一般在污染等級3的環(huán)境中使用。
1.1.2.3 海拔高度
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。
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上,EPS應降額使用。供貨者可依據(jù)附錄C的規(guī)定說明降額使用的要求。
1.1.3 貯存環(huán)境和運輸條件
若無其他規(guī)定,貯存和運輸過程溫度范圍為-25℃~+55℃。有特殊要求的,由供貨者與購買者協(xié)商確定。
由于包含蓄電池(組)的再充電要求,貯存期可能受到限制。供貨者應說明這些要求。
1.1.4 正常使用的電氣條件
與公用低壓供電電源兼容。若無其他規(guī)定,符合本標準的EPS連接至符合下列條件的輸入電源時,應能正常方式運行:
a) 輸入電壓允差:輸入電壓允差的上限值為額定電壓的+10%,下限值為額定電壓的-15%;
注:輸入電壓允差的上限值僅對使EPS可靠運行而設。
b) 輸入頻率允差:輸入頻率允差為額定頻率的±5%;
c) 三相輸入電壓不對稱:不對稱率應不超過5%。
1.1.5 由購買者確定的特殊環(huán)境條件
見附錄D。